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三级法院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4-06-14 作者: 主题系列
6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该大学校园内共同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活动,并对被告人张某某当庭宣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宋海萍、秘书长刘天华,郑州市人大代表、郑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关爱服务中心理事长史增辉,三级法院有关领导和少审庭、刑庭工作人员以及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庭后以“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强者”为专题进行座谈交流。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云龙,省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宋海萍、秘书长刘天华旁听庭审并参加座谈。
当日下午三时,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中院的组织下,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一案。经庭审查明,2022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与郑某某商议后,由郑某某联系郑某甲、刘某提供银行卡用于帮助赌博平台转移资金。郑某甲、刘某名下三张银行卡共计帮助转移赌博平台资金220万余元,张某某从中获利2000元。2023年6月21日,张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2024年5月15日张某某上缴违法来得到的2000元。2023年6月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碰撞到糜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两车发生碰撞后,又分别碰撞到陈某某停放在路边的小型轿车及骑行电动二轮车的卢某,造成卢某受伤、四车不同程度受损。卢某损伤所致程度构成轻微伤。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经检测,张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3mg/100ml。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已赔偿三名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庭审的真实案例,深度剖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点以及社会危害,分析我国目前网络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的态势,并以提升青年人的法治意识为出发点,向在校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重对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不能只看眼前利益,更不要贪小利而忘大义,心存侥幸触碰法网,要时刻绷紧防范之弦,谨防犯罪;同时也要增强法治意识,知法守法,敬畏法律,提高自身识别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坚决守住法律底线,秉持初心、不负所期,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在随后开展的专题交流座谈会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部党委书记、刑事司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健首先对张云龙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双方参加会议的嘉宾和师生代表。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杨田介绍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科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学部制、书院制改革的主要进展。该校努力构建“以学习的人为中心”的教育生态,在人才教育培训、学科建设、创建一流大学、申请博士点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学校科研处处长、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姜保忠结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介绍了该校法学学科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优化法学学科体系、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发展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广大师生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为学校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青年做出了贡献。
受邀参会老师和学生代表对旁听庭审活动和法治人才教育培训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一致认为,本次典型刑事案件庭审进校园的创新形式,不仅让学生将课本学到的法学知识与实践有机结合,对司法实务有了深入的了解,更是通过沉浸式体验庭审,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法律的权威,对被告人张某某因贪小利和漠视法律走上犯罪道路的沉痛教训进行深刻反思,对学生走好今后的道路有极强的警示意义。希望院校今后逐步加强合作,多开展类似活动,并推进长效机制建立。
史增辉代表提出,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工具,而是充满温情。这也要求法科学生和从事法律职业的人相应要有悲天悯人的情怀,对法律抱有坚定的热爱。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法院、法庭和审判人员将专业审判经验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传递出去,不仅让前来旁听的学生加深了对于程序法和实体法的理解,让法律不再索然晦涩地存在于书本上,而是真正地鲜活起来。希望学生在了解法律规则、学会法律逻辑思维的同时,更要把握住法律温暖的内涵,加强社会实践,从始至终保持心中有爱,眼里有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审庭庭长杜燕萍谈到,庭审进校园是全省法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路径。庭审展示的青少年犯罪只是实践中大量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例。希望能够通过旁听庭审,同学们能够切实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学以致用,将小我融入大我,以过硬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责任感回馈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贡献一己之力。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天华指出,庭审是有生命的法律的运行,是对被告人真实人生的展示。此次旁听庭审活动向到场师生展示了完整的庭审和宣判过程,并在判后进行充分释法。学生从中不但可以学到程序法、实体法,还学习了法律文书的相关知识。法律的规定是善良的,大学生要拥有情怀、肩负使命,常怀恻隐之心,树立规则意识,善于把庭审展示的鲜活法律和课堂所学相结合,把自己锻造成为法律人中的强者。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宋海萍指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强者,是法院和学校的共同心愿和责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通过法院和学院合作,让旁听庭审活动顺利开展,也充分的发挥了庭审的教育警示意义,实现了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大学生们也在这场旁听庭审活动中学会怎么样预防犯罪,如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希望之后继续开展此类活动,让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丰硕成果。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云龙最后发言,他指出,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办好法学教育,一定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学生要养成良好法学素养,首先要打牢法学基础知识,同时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在做的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省高院少年审判庭本次组织指导下级法院在大学开展巡回法庭旁听庭审,将会成为河南少年审判今后主打的一项工作。大学法学研究为法院司法审判提供了理论支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为大学的法学研究提供了鲜活案例资源,院校合作能轻松实现双赢甚至多赢。对于法科大学生而言,成就青年法治人才必须要格外注意五个方面:其一,从做一名守规则的正常人开始。要树立是非观念,拥有同情和怜悯之心,这是成就青年法治人才的底线和最低标准。其二,必须养成网络有风险、上网需谨慎的意识。当代社会,网络慢慢的变成了不可或缺的工具和生活组成部分,网上信息五花八门,许多违法犯罪行为亦潜藏其中。上网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能被违法犯罪信息引诱,防止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其三,必须养成不守规则必遭惩罚的意识。本次庭审案件中的被告人年纪轻轻,但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醉酒驾驶,以及不遵守上网规则为赌博平台转移资金,最终获刑四个月拘役,给自身和家庭、社会都带来负面影响。这是案件的显著警示意义:不守规则,无论时间早晚,遭受惩罚是必然结果。其四,必须养成离家再远也别忘记父母的意识。百善孝为先,常存孝心,为避免父母担心,就不会做违法的事情。庭审案件中的被告人之所以一再犯下罪行,除了抱有侥幸心理,很大程度上在于没考虑父母,没有感恩之心。大学生既要对父母养育之恩心怀感激,又要主动承担起家庭责任,这样的人自然会远离违法犯罪。其五,必须养成珍惜生命、珍爱生活的意识。一些青年人漠视生命,生活稀里糊涂,人生没有目标,很容易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既是对别人生命的不尊重,亦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最后,张云龙专委对在场的大学生们殷切寄语,想让他们健康成长,顺利就业,成为为社会所需的法治人才,最大限度地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
通过此次法院和学校联合举办的活动,各方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在之后的工作中,继续探索创新司法实务部门和学校教育学习管理机关之间的合作方式,让旁听庭审等活动常态化,致力于让更多学子真正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青年强者,为全面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卓越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