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装修合同有示范文本了!八大亮点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4-07-28 作者: 主题系列

  今日上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洛阳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共同召开了“洛阳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启动仪式”,决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装饰装修行业推行《洛阳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称《示范文本》)。

  今日上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洛阳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共同召开了“洛阳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启动仪式”,决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装饰装修行业推行《洛阳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称《示范文本》)。

  需要装饰装修的洛阳市民注意,下月起,洛阳市将推行使用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今日上午,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洛阳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共同召开了“洛阳市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启动仪式”,决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市装饰装修行业推行《洛阳市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称《示范文本》)。

  此次推行的《示范文本》由50多位专家学者、立法顾问、知名律师、装饰企业和消费的人代表经过近20余次的沟通、协商、研究、修改,从洛阳本地装修实际出发,参照发达城市的示范文本,历时半年撰写而成。该《示范文本》共13条46款,从消费者与装饰公司第一次见面开始到最后施工结束,直至保修,使用了“保姆式”的文本模式,简单易行,一目了然。据了解,这件属于消费者的“法律武器”,主要有以下八个亮点,记者联系了洛阳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为您一一解读

  《示范文本》约定:甲方承诺有权对该建筑室内空间进行装饰。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查验承包人(乙方)的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并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解读:首先,消费者应当保证享有对房屋的所有权,避免日后出现产权纠纷。其次,消费的人在寻找装修公司装饰装修时,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接与装修公司谈论装修方案以及装修价格,而没有事先查看装修公司的是不是满足资质,如果装修公司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有很大的可能性导致装修效果与预期不符等问题。

  《示范文本》约定:施工承包方式为:(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乙方以(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元单价包干方式,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解读:花了钱的人装饰装修工程的具体施工方式不一定清楚,《示范文本》将几种常见的施工承包方式详细罗列,在签订合同时对此增、减项目及费用进行明确约定,并由甲、乙双方一同签字,避免日后出现对房屋装饰装修用工、用料的纠纷。此前装饰装修企业来提供的合同文本大多会以“工程价款按公司预算,按实际工程量结算”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而“实际工程量”在合同中难以体现,承包方任意发挥的空间过大。

  《示范文本》约定:若甲方提出对本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其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解读:正常的情况下装修工程都是只有甲乙双方,如果出现问题容易造成双方各执其词的尴尬情形。《示范文本》提出甲方可以对装修工程实行第三方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需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有了第三方监理公司的督察、监控和评价,可以使装修公司更加严肃认真的对待装修工程,从而达到合同约定的装修效果。

  《示范文本》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送达现场。甲、乙双方对材料应办妥书面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力对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验收。双方应签订《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双倍赔偿给甲方。

  解读:双方可以约定由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验收。此项不仅避免了装修公司要求消费者强制使用其装修材料和设备的霸王条款,签订书面的《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也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保留了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证据。由对方对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了在装修前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而且对装修公司挪用材料和设备的行为约定了双倍赔偿的违约责任。

  《示范文本》约定:隐蔽工程施工之前,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甲方应予承认。

  解读:装修工程一般都会涉及铺设管道和线路等隐蔽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一旦隐蔽工程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修复起来会很麻烦。尤其是遇到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时,乙方如果直接施工,甲方很难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以《示范文本》约定此时乙方留存现场验收记录及图片,能够确保甲方对装修工程的知情权。

  《示范文本》约定:工程全部竣工后,如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在十日内组织双方认可的有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如果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修,返修费用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保留对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索赔权。

  解读:室内装修工程完成后,最大的问题就是有异味,消费者一般都让房子要晾上半年或者更久,而且如果装修用到的材料和设备不合格,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是长期的。因此《示范文本》提出甲方可以要求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并且对检测和返修费用,以及相应的责任承担做出了明确的约定,填补了现存的装饰装修合同中对于竣工后空气质量存在问题没有约定的漏洞。

  《示范文本》约定了工程款付款时间表,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时间和付款比例支付工程价款,并且约定了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如出现临时增加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单,以及对开取发票的方式做出了约定。

  解读:按照以往惯例,很多业主签订合同之日起就支付了60%以上的工程款,工期过半就已经将尾款全部支付,如果出现质量上的问题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此次推行的《示范文本》将付款的节点和比例进行了指导性的约定,保障了装修工程的进度。同时,约定临时增加工程建设项目的付款比例并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单等书面文本,也在法律上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示范文本》最后一条列明了七个合同附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报价单、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保修单、工程结算单。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

  解读: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合同后附上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单、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单等在装修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各种纸质文本,不但很好的保存了装修过程中的各种证据材料,而且对施工进度一目了然。《示范文本》同时约定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以确保附件的真实性。(记者 郭瑛 实习生 王静怡 通讯员 宋文辉)